红军长征时间:从1934年 10月 17日中共中央和中央红军从瑞金出发开始,至 1936年 10月 22日红二、红一方面军会师结束。红军长征历时两年零五天。
按长征时的行政区划和习惯称谓,红军长征经过的省为14个:江西、福建、广东、湖南、广西、贵州、云南、四川、西康(原为四川一部分,1928年 9月国民党中央全会决议西康特别区正式建为行省。 1935年 7月成立西康建省委员会。 1939年 1月正式成立西康省)、青海、河南、湖北、甘肃、陕西。按现在行政区划为 15个:江西、福建、广东、湖南、广西、贵州、重庆、云南、四川、青海、河南、湖北、甘肃、宁夏、陕西。
各路红军长征总里程约为六万五千余里。其中:
红一方面军从1934年 10月 17至 1935年 10月 19日,历时 12个月零 2天,途经江西、福建、广东、湖南、广西、贵州、云南、四川、西康、甘肃、陕西 11省,行程二万五千里。
红二方面军从1935年 11月 19日至 1936年 10月 22日,历时 11个月零 3天,途经湖南、贵州、云南、西康、四川、青海、甘肃、陕西 8省,行程二万余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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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四方面军从1935年 3月下旬至 1936年 10月 9日,历时 1年零 7个月,途经四川、西康、青海、甘肃 4省,行程一万余里。
红二十五军从1934年 11月 16日至 1935年 9月 15日,历时 10个月,途经河南、湖北、甘肃、陕西 4省,行程近万余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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